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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6   点击次数:

各部门,学院(系、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下发的《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政法〔2021〕297号)文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专职从事教育法治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课程教师;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师。

二、申报条件

1.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坚定正确政治立场。

2.热爱教育法治工作,有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高的政策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研究分析问题,勤于思考,勇于创新。

3.注重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科学研究,取得突出理论成果,并在教育法治工作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并能够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5.申报人为高校教师的,需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中等及以下学校教师需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申报人为其它人员的,需具有从事相关工作 3年以上经历。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 5人(不含申报人)。

6.申报人只能申报 1项课题,每个课题组成员仅能参加 1个课题组申报。已承担教育厅其它类课题或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三、选题范围

申报人可参照《河南省教育厅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指南》(附件 1)选题。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课题论证要体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鼓励开展应用对策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鼓励申报者在选题范围,结合研究专长自行确定课题项目名称。

四、申报数量

我校申报不超过3项。

五、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的课题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报资格、申报选题的政治性,审核项目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研究能力等,确保申报质量。

2.各单位于 2021年 11月1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一式两份),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各项材料电子版上传科研处邮箱:cyprkyc@163.com。

3.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 3年申报资格。

4.请认真填写《河南教育厅 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 2),同时填写《河南省教育厅 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3)。

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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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doc

3641edd4c645c604bcfbc62ac26a559e.doc(46.02 KB)

附件1.docx

596800805b5b7335b5016cf2f89b0cdf.docx(14.6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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